記者陳儷文/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女子上網購物,與賣家李姓女子發生糾紛,竟傳「ㄍㄋㄋㄐㄅ」給對方,還PO上網讓網友公審,氣得李女對她提告,法官判陳女罰款5000元。
判決書指出,李女在蝦皮購物拍賣女鞋等商品,因退貨問題而與具有碩士學歷的陳女發生糾紛,但陳女傳送「ㄍㄋㄋㄐㄅ」等5個注音符號給李女,還把私訊紀錄貼上Dcard讓網友公審,還把李女的帳號在臉書和IG公開。
簡易庭審理時,陳女辯解,會傳送「ㄍㄋㄋㄐㄅ」是針對蝦皮購物,不是針對李女,但因為自己申請退貨的理由被誤解,又被李女封鎖,所以無法向她解釋。
陳女並坦承「ㄍㄋㄋㄐㄅ」是髒話五字經,法官認為陳女承認此意,又把私訊對話截圖PO網,讓不特定多數人都能看到,還公開了李女的帳號,對李女的名譽、社會人格評價造成損害,且還把含有「ㄍㄋㄋㄐㄅ」的對話截圖PO網,有辱罵李女的用意,最後判陳女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