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新規包裹必需「送上門」 傳快遞業者要求客戶額外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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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日前修訂了法條,規定快遞員必須將包裹「送上門」,否則將進行開罰,不過卻引起大批快遞員的不滿,有些人直接憤而離職,有些快遞公司則是變相要求客戶,若要送到家門口,需額外付費。

大陸多地設置「包裹驛站」,提升便利性。(圖/翻攝青春上海)

根據大陸官方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內容明確提到,以後未經客戶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包裹,快遞公司將被郵政管理部門命令改正,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人民幣(約4.3萬元新台幣)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人民幣以上3萬元人民幣(4.3萬元以上13.1萬元新台幣以下)的罰款。

其實在大陸,很多地點都設有快遞櫃或包裹驛站,讓快遞員可以直接將貨物放置在此處,等民眾收到通知後,再挑有空的時間往領取即可,不過這卻引來不少用戶反映,自己明明在家,但快遞員卻不將包裹送上門,讓自己還要多跑一趟到家裡附近的快遞站領貨,增加麻煩。

快遞員抱怨,常常發生客戶不接電話的狀況,耽誤送件流程。(圖/翻攝青春上海)

但新規定一出,苦的可就是快遞員了,有快遞員就抱怨,送上門就必須要民眾在家,新制推出後自己工作一整天下來,多打近200通電話,工時增加近3小時, 有的客戶沒接電話,有的客戶看到陌生號碼就拒接,讓送件效率大打折扣。

因此許多快遞員,在工時加長、工作量加大的兩重夾擊下,選擇辭職,而有的快遞公司為了員工、消費者兩者間取得平衡,做出了收費調整,宣布若民眾要求快遞員到府收件或送貨,需額外收取5元人民幣(約21.8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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