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恐讓台企聯遭懲處 李彥秀批綠操作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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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日前下令在12月31日完成「反滲透法」三讀,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天指出,此舉坐實「民進黨已無民主,只剩黨意」,點名「台企聯」恐淪「反滲透法」規範對象之一,痛批民進黨一手消費台商拿資金回流說嘴,另一方面卻讓台商陷於動輒得咎的恐懼,「實在不解現在操弄選舉、阻撓國人行使參政權及集會遊行與言論等自由者,究竟是境外勢力,還是國內的執政黨?」

李彥秀沈痛地說,中華民國憲法價值的被滲透,並不是只來自於境外,那些借殼上市的「務實台獨工作者」未嘗不是正侵蝕著國家主權。但民進黨好像並不在意?

她試問蔡英文,究竟是以黨主席身份,還是以總統身份做出這樣的承諾?面對備受外就質疑違反明確性原則等憲法要求的「反滲透法」,黨主席罔顧憲政秩序,以黨意凌駕憲法,不正坐實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曾批評的「民進黨已無民主,只剩黨意」。

李彥秀說,至今政院尚未提出版本,倘若以總統角色發表言論,明目張膽指導立法權運作,甚至立下立法期限,「蔡總統」還有尊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的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嗎?

李彥秀強調,「支持維護國家主權,但反對假憲法之名,濫抓無辜的惡法版本」。談及民進黨團力推的「反滲透法」,她指出,「政治目的」作為認定「滲透來源」的核心概念,但完全無法得知「政治目的」該如何解釋適用,將來實務運作該如何認定?有無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此外,違憲疑慮也發生在「監督管理」的解釋,以現行民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的規範模式想像,機構、團體依法皆會受到主管機關監督,這樣的監管會遭認定為「監督管理」嗎?

李彥秀說,正因為充斥著模糊的法律概念,眾多遠在異地胼手胝足打拚的台商自然擔憂,作為台商間聯誼樞紐的「台企聯」,其章程第5條既明定:「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她表示,台企聯豈不是成為「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所監督管理的團體」而屬滲透來源?其負責人—也就是台企聯的會長,不也成為「反滲透法」的構成要件主體?

她批評,民進黨一手消費台商拿資金回流說嘴,另一方面卻讓台商陷於動輒得咎的恐懼,擔憂因為遭誤認為「滲透來源」,如果返台參與助選、對台商權益事項進行遊說行為,便會遭羅織入罪,「實在不解現在操弄選舉、阻撓國人行使參政權及集會遊行與言論等自由者,究竟是境外勢力,還是國內的執政黨?」

中時 趙婉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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