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落腳北士科有望解套 游淑慧曝三可能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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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將在北士科T17、T18基地設立台灣總部,但近日卻碰上地上權合約移轉問題。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分析可能出現三個情境,分別是蓋好轉租或轉讓給輝達、合意解約、新壽把地上權契約轉讓輝達。

游淑慧。(圖/中天新聞)
游淑慧。(圖/中天新聞)

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怎麼解套?游淑慧認為,可能會出現三個情境,情境一:蓋好轉租或轉讓給輝達。但目前看來,顯然新壽在主觀上或客觀上(財務)有履約困難,「那請問當初幹嘛來標、現在幹嘛去跟輝達談?當時的標案計畫書做好玩的嗎?」

情境二:合意解約,市場常規運作。台北市退回押金,新壽已繳租金也不能取回,北市再把T17、18專案提供與輝達。游淑慧認為,如果新壽無意或無能力開發,就不要再佔用,妨礙台灣和台北整體AI產業的發展;把土地還回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也退回押金,大家合意分手,「但沒有道理,租了幾年的房子,自己不住現在還想要回租金吧?」

情境三:新壽把地上權契約轉讓給輝達。但游淑慧說,這是最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方案。依照契約就是不能在拿到使照之前就直接轉讓,且台北市政府為什麼要把土地,交給新壽這個二房東去轉讓?其次,如果原契約轉讓,那輝達可開發的時間和權利義務,是要重算?還是接續新壽原契約的爛攤子?因為地上權契約是有開發期限的。

游淑慧指出,新壽簽約後已經浪費好幾年了,按照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第3.3.3條約定,新壽要在116年2月14日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最多可延遲至118年2月。如果還是沒有辦法完成,就要按日處罰。如果輝達現在接手這個原契約,現在才開始設計和請領建造,幾乎不可能依期限蓋完,「新壽浪費的期限,卻要輝達受罰?」

游淑慧也說,外界擔心有圖利的問題,也就是新壽轉讓的條件,是合理無償轉讓退場?還是拿市府土地、空手套白狼,高價轉讓合約?如果轉讓合約在市府的見證下,透明公開、合理的轉讓,外界還可以接受;否則新壽什麼都不用做,白佔市府土地多年,最後還把輝達當肥羊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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