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滿5周年,民眾可透過簽署預立醫療(AD)決定達到尊嚴善終,不過需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得自費2000至3500元不等,是讓民眾卻步的主因。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施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AD)後,當自己在面臨五種重大疾病(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守護告別時刻的生命品質與尊嚴。
病主中心指出,統計至去年底,累積簽署人數達6.8萬人,簽署量逐年增加,若以國內成年人口1960萬計算,總簽署比例未達1%,仍有努力空間。石崇良坦言,過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都是自費,很多人因為要付費不願意進行,今年健保總額有匡列預算,規劃今年第二季針對4類病人的ACP予以給付,行政程序上要先提共擬會議,通過後還要進行預告、公告,預期年中可以實施。
初步規劃從4類對象開始
第一是末期病人,目前已有給付安寧緩和的家庭諮商費,會再提供預立醫療的諮商給付
第二是輕微失智患者,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下者。
第三是衛福部公告「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疾病」。
第四是居家整合照護計畫的對象中,有些行動不便、失能者,但自主意志仍清楚,可以進行諮商納入健保給付。
其中前三類對象都是在醫院進行,最後一類對象是在居家進行,石崇良說,居家醫療的醫療團隊與病患有長期醫病關係,透過受相關訓練或者增加納入ACP專業成員,就可以實施。至於受惠人數,石崇良表示,以111年資料推估,末期病人約8萬人、輕度失智約4.4萬人、公告疾病罕病約5千人,居家收案約8.1萬人,合計約20萬人為健保硏擬優先辦理ACP給付之對象。
至於一般民眾的ACP是否也會評估健保給付?石崇良表示,健保會優先考量與健保資源耗用有相關性的患者,讓病人自主情況下決定最終照顧模式,也避免無效醫療。他強調,健保是全民的錢,還是以醫療相關為主,也要避免資源排擠,所以4類以外的民眾還是先以自費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