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日審議《反滲透法》修正草案,多名民進黨立委提案將刑度調整為最低1年有期徒刑,並將「擬參選人」納入規範範圍,但法務部與內政部均表達疑慮,認為提高最低刑度恐不符罪刑相當性原則,且「擬參選人」定義不明確,可能違反刑罰明確性原則,引發藍綠立委攻防。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提案說明中指出,現行罰則無最低刑度規定,導致法官可能以易科罰金或緩刑方式結案,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因此提案修正為「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法務部回應表示,此舉可能導致情節較輕的情形仍須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又不符緩刑或酌減其刑要件,恐有不符罪刑相當性原則及刑罰級距的疑慮,建請立法院再酌。
針對「擬參選人」納入規範的提案,民進黨立委黃捷說明,現行法規禁止受滲透來源影響選舉、罷免行為,僅適用於公告後的候選人,導致有心人士可在公告前進行滲透行為,因此提案將「擬參選人」也納入規範。陸委會與中選會均表態支持此提案,認為有助於防堵滲透漏洞。
不過內政部建議應明確界定「擬參選人」的範圍,避免造成執法困難。法務部也指出,在未登記前,參選與否為浮動狀態,擬參選人的表態與否及參選意願無客觀判斷標準,將擬參選人列為規範與《選罷法》規定並未一致,是否符合法律體制及刑罰明確性原則,尊重主管機關及立法院審議結果。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並未明確表態支持或反對提高刑度,僅回應過去確實有輕判案例,等立委討論後再看有無共識。梁文傑坦言,《反滲透法》面臨兩個問題,第一是規定要件非常特定,就算將擬參選人納入規範,中國仍可再早一步將資金到位,並從規定中找到漏洞;第二是規定罪行遠遠不夠,無法跟上中共翻新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