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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一位51歲熟女租了一間套房,但短短8個月,她傳了超過3200則訊息給房東,「你用笨方法想做愛」、「我胸部跟年輕妹妹一樣」,搬走後又在房東家貼求愛訊息,房東報警提告,雙方和解後,房東撤告。
判決書指出,熟女A女在去年2月到10月,向房東租了1樓套房,,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貼什麼性騷擾家人,你用笨方法想做愛,喜歡小神仙的衣服脫光跟你做愛、你喜歡看脫衣服,我胸部跟年輕妹妹一樣」等3200餘則求愛文字訊息給房東。
而搬離租屋處後,A女貼騷擾訊息到房東家門口,「你放棄我了我一直在等你,你會想我嗎?我們兩人離得很近,你不找我,我也不找你,你心裡有喜歡的人,你放棄我了,讓我傷心,我每天都在想你」、「兩個人互相喜歡分開遺憾?你希望我回去住?你叫我留下來」、「你要相信我疑心病太重,你誤會我你離開我你後悔的」,這讓房東心生畏懼,影響他的日常或社會活動,房東才報警提告。
A女坦承傳送求愛文字訊息,以及貼騷擾內容到房東家門口信箱。
不僅如此,A女也坦承她有裸上身騷擾房東,檢方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嫌起訴她,而法院審理時2人達成民事和解,房東撤告。(CTWANT)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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