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案延燒,台中地院指出,台糖早在5月中旬就檢出上游油品「苯駢芘」超標,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該批油品因苯駢芘超標已被台糖拒收,並未進入製程。作家「漂浪島嶼」質疑,南僑因延遲通報遭重罰300萬,台糖「知情不報」害全民多吃2個月毒油,高雄市政府該如何懲處?

漂浪島嶼表示,毒油案越爆越驚奇,日前還被讚譽毒油案模範生的台糖,檢驗合標準,還能預防性下架,近日卻爆出5月就已發現上游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卻未通知政府單位。
漂浪島嶼指出,回顧毒油案發展,南僑油廠在6月10日自主檢驗,發現上游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但是僅先通知上游供應商,7月10日再發現另一批油料苯駢芘超標,才正式通知衛福部,經過後續一番公告下架風波,毒油案全面爆發。當時南僑被稱為毒油吹哨者,但是台北市政府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發現食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通報主管機關。南僑在6月發現,僅通知上游廠商,卻未第一時間通報政府,認定有「延遲通報」與「知情不報」之實,依法開罰300萬元。
漂浪島嶼質疑,現今卻爆出台糖比南僑更早1個月發現,同樣通知上游廠商,卻從未通報政府,直到法院查辦才爆出,如果南僑未即早通報,就遭到台北市政府開罰,台糖從未通報,又該如何懲處?台糖宣稱,毒油未進入製程,但是南僑喊冤在留樣檢出,同樣未進入製程,未達法定通報要件,最後還是遭到開罰。南僑6月發現,7月通報,人民多吃1個月毒油,現今台糖5月就發現,人民不就多吃2個月毒油,全民何辜!他更點名高雄市政府,南僑未第一時間通報政府,台北市政府已開罰,台糖發現從未通知政府,高雄市要如何懲處?
針對外界質疑,經濟部則表示,台糖已經有說明過程,強調雖於5月11日採樣送驗、5月15日得知該批油品超標,但該批311油槽粗油,並非台糖擁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該批油品從頭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聯油脂的廠區內,並未移動到其他縣市,若有問題應由中聯油脂通報台中市府,與台糖無涉。

經濟部強調,食安議題需要更多人共同把關,但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所有有爛菜葉的攤販都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