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保母違法收托還疑虐童!縣府立即廢照 最重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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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一名黃姓居家保母涉嫌不當對待幼童,縣府接獲通報後啟動調查,發現該保母停托期間仍違法收托兒童,已立即廢止其保母登記,若虐童行為屬實,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

屏東縣一名黃姓居家保母涉嫌不當對待幼童,縣府發現該保母停托期間仍違法收托兒童,已立即廢止其保母登記。(圖/報系資料照)

據悉,黃姓保母於2023年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2024年2月登記為在宅保母。屏東縣社會處指出,該保母托育年資共1年10個月,期間收托10名兒童,因過往托育品質不佳且有獨留幼童等違規紀錄,曾遭縣府限期改善並裁罰罰鍰。該保母至2025年12月31日申請停止托育,停托後縣府仍將其列為加強訪視案,維持每月至少訪視一次。

一名家長從今年3月開始,以每月1.5萬元的價格,將2歲多的兒子交給黃姓保母24小時照顧,平時只有放假才接回家。家長於6月開始發現孩子身上出現不明瘀青和疑似被抽打的痕跡,但保母聲稱是孩子跌倒或被其他小孩咬傷。家長並發現兒子開始在半夜驚醒,身心狀況明顯異常。

然而7月當孩子進入幼幼班就讀後,教保員通報男童屁股、手臂出現大片紅腫和瘀青。家長隨即帶孩子就醫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屏東縣社會處於7月2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社工啟動調查。

調查期間,縣府發現黃姓保母明知停托期間不可收托兒童,仍然違法收托,意圖規避主管機關的輔導與檢查。社會處隨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廢止其保母登記。

屏東縣社會處表示,後續倘經調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屬實,將依法開罰,並公布其姓名。此外,若最終認定虐童行為成立,該保母將面臨終身不得擔任保母工作的處罰。

縣府已協助家屬辦理驗傷與訴訟相關事宜,並表示後續將持續追蹤兒童身心狀況及司法進度。家長看著兒子因創傷而在半夜做惡夢驚醒,感到自責不已,期盼司法能給予適當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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