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妍/綜合報導
今年大選在彰化縣第一選區林茂明以獲得6691票當選縣議員,但樁腳吳男、陳男涉嫌向選民每票以500元賄選,彰化地檢署於11月指揮警方,當場查扣4千元並依違反《選罷法》將2人聲押獲准後,13日將林茂明拘提到案,訊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14)日凌晨裁定獲准。
彰化縣第一選區議員林茂明涉嫌買票被拘提,於今(14)日凌晨遭羈押。(圖/翻攝自臉書/林茂明)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指出,指揮專案小組在察官於偵辦縣議員候選人樁腳吳男等人現金賄選案件期間,進行深入分析,於13日核發拘票將縣議員當選人林茂明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茂明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隨後聲請羈押禁見,今日凌晨法院裁定准許。
林茂明為彰化縣第16、17、18、19屆縣議員,及彰化市第15、16屆市民代表,為在地資深民意代表,今年九合一大選林茂明在第一選區獲得6691票,排名第10名當選。檢察長洪家原呼籲,以金錢換來的選票無效,只有合法參選才能有效當選就職,任何違法行為,檢察官必將從嚴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