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於8月1日正式實施,新法明確規範「軍民合用場域」中屬於「軍事營區」的範圍,其中包含松山、台中、嘉義、台南、花蓮及澎湖等6座機場。

根據新規定,民眾若未經軍方許可,在營區外對內部軍事設施進行拍攝、錄影等偵察行為,一旦被認定足以損害軍營安全,將面臨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的罰鍰。情節嚴重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軍方人士表示,為了確保軍事機敏資訊安全,新法主要針對特定訓練所採行必要措施,並以演訓期間須執行各項管制措施的場域為限。一般民眾於演習期間在公開場合拍攝國軍武器裝備外觀、戰機起降及機甲車輛機動,若無實施偵察行為,並不會被列為處罰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國防部已於2024年9月訂定7項配套法規命令,並於2025年8月1日實施,將明確規範禁拍區域與標示。另外,軍方也特別強調,《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不溯及既往,因此民眾或媒體在8月1日之前拍攝的營區內照片,不會受到處罰。
新法的實施,主要是為了彌補《要塞堡壘地帶法》僅公告22處的不足,進一步加強軍事設施的安全維護。軍方將在相關場域設置明確的禁止拍攝標示,提醒民眾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