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今再開庭 將查出本案「真正決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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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今(15)日下午將針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及收賄案,召開第七次準備程序庭。鄭文燦遭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收受500萬元賄款,影響華亞科技園區二期開發案。本次開庭將重點審理2017年3月31日桃園市政府與當時的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紀錄,以釐清案件中真正的決策主導者。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報系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報系資料照)

在先前的準備庭中,法院已勘驗2017年1月6日在市府召開的華亞二期開發相關事宜研商會議紀錄。該會議長達94分鐘,參與單位包括市府經發局、都發局、地政局等單位,會中討論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

檢方在庭上指出,廖姓父子因無法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土地變更案,轉而尋求桃園市府協助。檢方認為,鄭文燦運用職務上的關鍵影響力,在會議中採納對廖姓父子極為有利的結論,因此起訴書中認定鄭文燦收受500萬元賄款,構成對價關係。

辯方律師則強調,雖然檢方指稱廖姓父子尋求市府協助,是為了規避9.12公頃需經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能辦理自辦市地重劃的限制,但從會議紀錄可見,鄭文燦並無法也無意提供任何協助。辯方表示,市府的意見都是由公務員依循行政程序由下而上形成,或是依據營建署政策指導而來,並非由鄭文燦主導,且與廖姓父子的訴求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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