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男當2稚子面砍死父母 二審仍判死冷回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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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吳龍滿當2名幼子面前持刀砍死其父母,一審遭判處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二審今宣判,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吳聆判後僅冷冷回一字「喔」。

吳龍滿二審仍判死刑。(圖/資料畫面)
吳龍滿二審仍判死刑。(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2023年9月15日上午7時許,吳龍滿(64歲)不滿苓雅區住處樓上羅姓鄰居家中小朋友跑跳及家中發出的噪音太吵令他難以入眠,竟持刀上樓當著2名幼子面前,瘋狂砍殺羅姓夫妻致死,行兇後下樓騎機車逃亡,沒多久及遭警方逮捕羈押至今,期間吳男從未曾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一審因惡行重大遭高雄地院判處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吳男曾質疑死者2名幼子證詞,竟向法院聲請2孩童出庭作證,未料2童無法承受心理壓力,經醫師專業評估後認定不宜到庭,法官裁定取消傳喚;去年12月開庭時2童外公在庭上泣訴,孫子目睹父母慘劇至今仍無法平靜,「連我們大人都承受不了」,外婆也在旁不斷難過啜泣,場面令人鼻酸。

二審期間委任律師主張吳根本毫無悔意,請求法官維持死刑判決,檢方也強調吳男至今仍否認犯行不知悔悟,原判死刑並無不當請求高分院維持原判;而吳男審訊時仍否認犯行作無罪答辯,竟稱警方密錄器畫面遭剪接變造,辯護人則稱吳男未傷害在場2名幼童,請求法官酌予較輕刑度。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吳龍滿始終以拒絕或消極應訊態度並否認犯罪,難以期待一旦判決確定後,得以誠心接受判決所定刑罰,進而產生特別預防或矯正功能,基於各項理由及對於死刑為無可避免最後量刑手段,一致決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而吳龍滿聽聞判決後只冷冷回一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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