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李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跟2名男子搞外遇,竟私自截下男子臉書照片,製成「懸賞單」,分別以1萬元、5千元等金額,拜託鄉民提供男子下落與住址,結果李男遭到提告。台中地院日前依加重誹謗罪判他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5萬元。
李姓男子在未經同意下,擅自拿當事人照片上傳至臉書社團,製成懸賞單以金錢換取對方地址資訊遭判刑。(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41歲李姓男子僅因懷疑妻子外遇,去年5月透過臉書擷取2名男子相片製成「懸賞單」發文說,「尋找左圖的男生,如給我他地址1萬,中圖X先生的地址5000,這兩個男生拐人家的老婆跑,請各位鄉民拜託幫忙我」。其中1人因照片在網路上瘋傳,在告知另外1人後,認為個資、長相遭公開,因此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後,發現李男雖然有將當事人姓名塗抹,但長相卻未完全遮住,導致當事人長相、曾就讀學校、現居城市等資訊都被揭露,雖然他坦承犯行,但卻未與對方和解,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李男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