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昨日發生一起離譜案件,一名女子騎機車行經中山區某路段,見一輛轎車後座丟出菸蒂,她順手撿起從副駕駛座窗戶丟回去,未料事後竟挨告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昨(19)日下午6時許,吳姓女子(21歲)騎機車行經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附近等紅燈時,一輛自小客車後座窗戶丟出一根剛抽完未熄滅的菸蒂,吳女見狀直接上前將菸蒂撿起從該車副駕駛座窗戶丟回車內,事後還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下次記得不要亂丟煙蒂喔,不然我會再幫你撿起來,丟回你的車」,。
未料副駕駛座乘客連姓男子(32歲)晚間10時許前往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當時雖也有抽菸,但並非他將菸蒂丟出,左腳趾被吳女丟回的菸蒂燙傷,也到醫院就醫診斷為2度燒燙傷,且女子在網路上發表言論已影響其名譽,要提告吳女傷害及毀謗罪,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將通知吳女到案說明釐清案發經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