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發光胺先照出現場有血跡反應,兇嫌掌心沒擦乾淨的「紅斑」,被試劑驗出是人的血跡!2009年1月在台南發生當鋪業者跟員工前往一處工廠討債,2人卻「有去無回」遭槍殺棄屍的駭人案件,警方在工廠內的浴室跟辦公室驗出重要跡證,最後靠著試劑檢驗,成功讓外貌老實的兇嫌林文仁俯首認罪。
林文仁被當鋪的高利貸追債手法激怒,開槍共殺了2人再棄屍。(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全案發生在2009年1月13日晚上,轄區台南第三分局接獲2名當舖員工報案,指稱他們的老闆張旭輝同日早上11時,帶著他們另外一位同事李文麒,前往台南市海環街一處生產鋼架的工廠討債,但是等到晚間6時許,張、李還沒回來,他們跑去工廠詢問,只得到廠內員工說:「我們老闆跟張旭輝他們一起駕車離開了。」但時間再過了2小時,張、李2人依然失聯,當舖員工懷疑遭到不測,只好報警。
後來被證實是兇嫌的工廠老闆林文仁,外貌老實,一開始當然供稱沒有涉案,主動交出護照表示自己不會出境,警方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隨時傳他到警局做筆錄,至於13日當天跟張旭輝等2人的互動,林文仁表示:「張旭輝有來討債,我還了部分款項,對方雖然不滿意,但還是拿著錢離開了。」
那究竟是何種跡證,讓林文仁百口莫辯、俯首認罪,時任台南市警局鑑識科長的簡孟輝,請鑑識小組用「發光胺」噴在在工廠的辦公室跟浴室,讓水龍頭、洗臉盆、蓮蓬頭、發現「滴落型血跡」,從辦公室延伸到浴室,辦公室的櫃子也有「噴濺型血跡」。
警方後來檢視林文仁的全身衣物,指甲縫都未發現血跡反應,但是他的雙手掌心卻被發現有3塊顏色很淡的暗血色斑點,林文仁辯稱是「吃檳榔擦嘴沾到」,不過簡孟輝請鑑識人員用試劑檢驗,確定是人血,而且是張旭輝的血無誤,林文仁見無法狡賴,才坦承有殺害張旭輝與李文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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