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1/北市女老師人間蒸發!警靠這107處血跡定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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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英文女教師張靜華在21年多前莫名人間蒸發,警方獲報後查到最後通聯的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但他卻矢口否認殺人,但警方使用「特殊藥劑」採證時,發現女老師住家2坪大的浴室有107處血跡,雖然全案在結案前專案人員仍未尋獲屍體與犯案凶器,但法官仍然依據相關佐證,將李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這也是國內罕見的無屍命案判例。

2001年6月14日年僅40歲的張靜華人間蒸發。(圖/中天新聞)

案件發生在2001年6月14日,年僅40歲的張靜華,單身家境優渥,平時教授英文與鋼琴,但就在案發日卻莫名失蹤,學生找不到人,親屬也連絡不上,警方破門進入她家,只見到浴室少了些東西,她就此人間蒸發。

警方採證時在浴室發現張靜華的血跡,使用「特殊藥劑」後,在2坪大的浴室內至少發現107處血跡。經清查後發現張靜華失蹤後信用卡被男子李正位盜刷,還在他曾借用妹妹的車上發現大量血跡,研判張靜華恐已遭遇不測,且種種跡象都顯示李正位涉嫌重大。

面對專案人員的調查與疑點清查,李正位全都推說不知情,此起案件最終也沒有找到屍體與凶器,最後法官審理時仍依相關證據,判處李正位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時他還要咬說血跡是警方栽贓,被合議庭認為毫無悔意,改判死刑,只是最高院發回更審後,無期徒刑定讞。

警方在張靜華家中浴室發現107處血跡。(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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