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上週末才挺過罷免投票,不過被控誣告案高等法院今(31)日二審宣判,判刑6個月。由於審判書中直指,「高明知自己論文抄襲,卻仍刻意提告妨害名譽」。不過,事實上,就連高虹安母校學倫會都說高沒有抄襲,因此網友氣炸飆罵,「司法真猛,還能反駁學校說的沒抄襲」、「真的太扯了」、「自己抄襲自己,法官有夠可笑」。

高虹安原先因博士論文一案,提告陳時奮「誹謗」,但遭檢方不起訴處分後,陳時奮反提誣告罪,一審判決高有罪,處10個月徒刑。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高虹安否認犯罪,她主張自己當時提告是反駁陳時奮PO文內容「被指導教授除名」、「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等部分,並未針對學歷、論文等部分提告,所以沒有誣告的犯罪故意與事實。她強調,博士論文引用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都是她任職資策會擔任第一作者或共同參與完成,她沒在博論註明出處「確實有疏忽」,但不等於抄襲。

全案於今天宣判,高院仍認定高虹安明知自己論文抄襲,卻仍刻意提告妨害名譽,確實有誣告故意,成立本罪。但考量高虹安的犯後態度,高院改判高虹安有期徒刑。可上訴。
針對高院二審判決,在網路上炸開了鍋,PTT網友痛批,「法官都知道怎樣才能升官了」、「這是在惡搞什麼,自己抄襲自己嗎」、「誣告罪這麼好用?」、「真誇張,噁爛司法」、「台灣司法墮落」。
由於審判書中提到「高虹安明知自己論文抄襲」,但是高虹安是引用自己在資策會期刊著作,並且連其母校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倫會都認定非抄襲,但高院還是作出如此判決。網友怒嗆,「司法真猛,還能反駁學校說的沒抄襲」、「司法還能代學校發證書了」、「台灣司法已經凌駕一切專業」、「臺灣法官是否都沒寫過論文?扯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