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女職員遭已婚前長官性侵「千字文揭不倫墜樓」 判決出爐!家屬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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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2020年墜樓身亡,尋短前在臉書PO出千字文,披露遭長照機構執行長廖姓男子性侵,案件震驚社會,廖男遭起訴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憤自殺等罪,新北地院昨(30)日判刑3年6月,林女家屬對此發文。

2020年新北市衛生局墜樓案震驚社會(圖/中天新聞)

林女2017年至2018年間任職於廖男的治療所,2017年9月某晚餐敘後回到治療所,酒醉的廖男在廁所內嘔吐,藉故叫喚林女而性侵得逞,廖男事後向林女下跪道歉懺悔,聲稱會與妻子離婚,請求林女與他交往,林女於是成為廖男婚外情對象。

林女後轉至新北市衛生局任職,2020年7月卻有檢舉信寄到衛生局,指控林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衛生局約談林女,林女在約談結束當天,發出指控廖男的臉書PO文後,自衛生局頂樓墜樓身亡。

廖男涉性侵案一度不起訴,檢方再議逆轉起訴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憤自殺罪、強制罪。廖男在法庭上堅決否認犯行,法官則審酌,廖男身為林女長官,罔顧林女對其信任,在2017年9月於治療所內性侵林女,認定構成強制性交罪,但林女輕生與性侵犯行事隔3年,輕生行為可能與林女跟廖男、廖妻的糾紛、訴訟以及遭約談有關,難認識強制性交所生羞憤而致,最後依強性交罪判廖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林女家屬對於判決結果在臉書發文回應:「首先,感謝司法主持了公道,雖然只判了3年6個月。也感謝一路以來幫助妹妹的朋友們,讓許多隱形的被害人看到了希望,給予了勇氣,期許這次的案件能夠改變社會,讓大家更認識隱密性犯罪下的困境…但有一句話,『一審有罪、二審減半、三審無罪』,在對方定罪服刑之前,我會繼續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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