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放寬80歲以上被看護者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提案立委認為,2031年我國失能人口估將達118萬人,但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常需要附上巴氏量表,申請過程繁瑣,盼藉修法提升高齡長者照顧品質。
三讀條文明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於三讀後發言表示,2025年台灣將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隨著扶老比上升,對於銀髮族的照顧需求越來越大,現行法律及政策並未考慮突發狀況,常常讓老人必須裝傻、沒有尊嚴,修法可減輕青壯家屬的負擔,解放15萬青壯家屬的勞動力。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說,政府不需誇大照護人力的不足,而是應積極擴大照護人力,系統性地規劃供給,並發展「壯世代」計畫,讓壯世代發展第三人生、長者不臥床。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憂慮,鬆綁外籍看護申請應看到被照護者的需求,而不是年齡,修法看起來立意良善,但卻可能為失能者家庭埋下永久禍患,包括:現行外籍看護供不應求,大幅鬆綁後將有53萬人多了申請資格,勞動力市場進入賣方市場,外籍看護可選擇雇主,在這狀況下,重症、重度失能家庭恐請不到看護,加上未來價格一定會大幅上漲,經濟弱勢的家庭將苦不堪言。(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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