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速67公里被重罰不服!他提「餘弦效應論」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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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期審理一起國道超速案件,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國道五號北向3.8公里處,被測出147公里的車速,超過速限80公里達67公里之多,遭開罰1萬6千元、扣車牌並須參加道安講習,他打官司提出「餘弦效應論」仍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中天新聞)

回顧整起案件,男子主張警方未提供完整檢驗報告,且測速器可能存在「餘弦效應」,即當車輛行進方向與雷達測速儀之訊號並非平行時,兩者之間形成夾角而產生誤差,要求警方提出更多證明。

法院審理後指出,警方提供的「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檢定證明文件顯示,該測速儀器在事發時仍在有效期內,且依檢測標準,當偵測速度低於150公里時,誤差僅在正負1公里之間。換言之,即便考慮誤差,男子當時開車的車速仍在146至148公里之間,確實超速超過60公里以上。

法院進一步表示,測速器屬於政府認可的法定檢定工具,本就具有舉證效力。男子所提出關於文件缺簽章或委外印製方式等問題,並不影響舉發機關的合法性。最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告僅是對原審證據取捨不滿,並未具體指出原判決違背法令,因此裁定駁回上訴,並由上訴人負擔裁判費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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