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家欣/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因自己的女兒多次成績不理想,竟要自己幼小的兒子跟女兒在人潮眾多的公車站前罰站,還惡劣要求孩子舉著「我是乞丐」的牌子長達5分鐘,高等法院今(13日)拘役這名男子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交保。
去年11月,張男藉口兒女多次成績不理想,怪罪兒子不把妹妹「教好」,竟在上學日,先帶著兒女到基隆市東岸停車場,在大庭廣眾之下,逼2人手持以黑色鉛筆所寫的「我是乞丐」、「我當乞丐」的紙牌,罰站5分鐘,不只這樣,圍觀的民眾通報看見張男宥在一次逼兒女在大家面前又舉同樣羞辱自己小孩人格的牌子在跪一次5分鐘!
張男的兒女多次哭求,希望父親可以用講的方式代替打罵,顯然孩子已經對自己的人格權有所認知,能夠感受到被羞辱的感覺,但張男卻冷血無情以精神或肢體暴力來家暴孩子。
基隆張姓男子被控時常打罵方在念國小的孩子們,遭鄰居多次通報,列管為兒童少年及高風險家庭保護,在2017年還因打傷女兒,被基隆地檢署以緩起訴處分,張男還必須向公庫繳納5千元。
基隆地院認為,張男逼小孩在公眾場合跪舉「我是乞丐」字牌,已使小孩身心受創,逾越父母管教小孩的尺度,屬於親權的濫用,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檢察官和張男均不服判,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