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模範公務員凹廠商贈3輛車還付油錢 上養生館+接送家人全用公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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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前科長林川瑜,涉嫌於2017年辦理水下工程標案期間,要求廠商贈送車輛代步,廠商為了讓工程順利進行,只好自掏腰包買了1輛轎車後又租了2輛車給林當公務車代步使用,甚至幫忙付油錢與稅金。廉檢日前接獲檢舉偵辦時,還發現林會駕駛公務車上養生館跟接送女兒,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貪污罪判他8年,可上訴。

台中前水利局科長林川瑜涉貪遭判8年徒刑。(圖/翻攝臉書水利大臺中)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前科長林川瑜,曾當選台中市模範公務員,但沒想到他私底下竟如此對待廠商!他利用辦理「台中市10期重劃區(第三、四標)用戶接管工程」時,向張姓負責人要求提供車輛供其使用,甚至連使用期間的油錢、停車費、ETC高速公路通行費、違規罰鍰、維修費、牌照稅與燃料費等,共23萬1322元,全都由張男負擔。

而且還不只這樣,美其名是公務車,但林川瑜卻常常私下愈來接送家人,還上養生館、餐廳赴宴,連出國旅遊也將車開到桃園機場。法院審理時林川瑜辯稱,廠商贈公務車是「慣例」卻遭法官打臉,台中地院日前審結,依貪污罪判他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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