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隨國人晚婚、晚育,女性趁黃金生育年齡凍卵的風氣逐漸盛行。然而,即便提早凍卵,單身女性卻未必能自由「解凍」?由於《人工生殖法》規定試管嬰兒對象僅限於一男一女異性夫妻,排除單身女性、同性伴侶生育權,更明文禁止代理孕母。
對此,衛福部表示擬針對准許單身女性使用、開放同性伴侶適用、解套代理孕母禁令進行修法,待修正草案法條經專家會議整理完畢,預計2024年第1季或第2季預告。
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陳美州接受《潮健康》採訪表示,修法過程的專家會議主軸,其實是先討論代理孕母及同性伴侶生育權,然而,根據美國生殖醫學會與國際文獻報告發現,如果限定需要婚姻才能進行人工生殖,將明顯導致冷凍卵子應用率下降,且若解凍卵子時母體的平均生育年齡偏大,對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也有負面影響。
「如果法律規範沒有婚姻關係,就不能解凍卵子,這些冷凍起來卵子可能永遠用不到!」陳美州醫師指出,臺灣少子化最主要的原因是晚育和婚,而晚育更容易增加不孕風險。相較於邁入高齡產婦階段才執行試管嬰兒,讓有意願生育的年輕女性提早懷孕,對於整體生育率將有更正面的助益。
代理孕母是否應合法? 應保障代孕者與兒童權益
陳美州醫師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法過程最難達成各界共識的議題,是代理孕母是否可以合法化。其原因包括代孕牽涉女性健康與身體權,如代理孕母的生理條件限制,或是懷孕過程中發生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是否需要終止妊娠。代理孕母的懷孕次數限制、限定剖腹產是否不能超過2次等,都需要周延且詳盡的討論。
「比如代理孕母是否應該限定曾經生育?因為從未生育過的女性,懷第一胎的健康風險最高,也要考慮經濟狀況不佳的女性透過代孕方式謀生,是否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陳美州醫師指出,現行《人工生殖法》的法律適用對象須是異性夫妻,且女性或伴侶一方有子宮。因此不具備婚姻關係的男男或女女同性伴侶,或是雖然可用卵子但沒有伴侶的單身女性,都無法進行人工生殖或試管嬰兒。另外,平均每2萬名左右女嬰,就會出現一名先天性無子宮症(Mayen-Rokitansky-Kusten-Hamser,又稱MRKH症候群)。如果兒童權益不受影響且保障代孕者的健康自主權之下,通過代理孕母合法以維繫不同族群的生育權,學會的角度應是樂見其成。
女性凍卵不再是為結婚後! 不婚、晚婚趨勢的生育未來
「臨床上的確會看到有些女性來凍卵,並不是為了結婚後使用,而是期待有一天自己能夠依照自己的意願,解凍自己的卵子,如果她的背後有完整的家庭支持,確認小朋友出生後可以獲得良好照顧,醫學上沒有反對的道理!」
陳美州醫師表示,未婚女性增加以及普遍晚婚,將是未來的社會趨勢,如果不婚女性具有生育意願,透過修改《人工生殖法》解禁單身女性進行試管嬰兒的限制,應會再提升一定程度的生育率,而從國外人工生殖統計研究也發現,無論是異性雙親、同性雙親伴侶或單親母親的試管嬰兒後代,其成長照護與心智發展並無明顯差異。期待《人工生殖法》順利修法通過,幫助更多不同族群獲得更平等的生育權。(文/潮健康)
- 文章授權轉載自《潮健康》凍卵卻不能解凍? 醫:開放單身女性做試管嬰兒 提高冷凍卵子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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