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至醫院包紮傷口照片(左膝蓋上方被咬傷)高雄市左營分局轄內發生警察執法遭受暴力相向事件,一名女騎士因未戴安全帽被開單,不但拒絕簽署舉發單,還情緒失控咬傷員警,最後遭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根據左營分局表示,事件發生於15日下午4時許,左營派出所員警在左營區左營大路與實踐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名43歲陳姓女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員警依規定尾隨至左營大路361巷口將其攔查,並依法開立舉發單。
豈料,陳女在接獲舉發單後情緒激動,不僅拒絕在舉發單上簽名,還大聲咆哮。更嚴重的是,她刻意站在執勤員警前方阻擋去路,甚至對員警做出徒手攻擊,最後更做出咬傷員警的暴力行為。警方見狀立即依法逮捕陳女,並在詢問後依違反《刑法》妨害公務罪嫌將其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左營分局長謝承甫獲報後,第一時間向受傷員警表達慰問之意,並核予公傷假讓員警返家休養。分局也強調,依據《刑法》第135條規定,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以強暴或脅迫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

分局表示,針對本案將秉持嚴正執法立場,全力捍衛執法人員的權益與尊嚴,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應理性面對交通違規舉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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