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女子在台北捷運「同站進出」,刷悠遊卡被收40元,心生不滿跟站務人員大吵,北捷解釋規定後她仍不接受,最後捷運公司選擇報警處理。
據瞭解,這名女子2/2晚間刷悠遊卡進入北捷府中站,但沒有坐上捷運車廂,而是在站內和家人聊天了1個小時,之後又刷卡出站,當時她才發現被收了票價40元,認為同站進出應該只被收20元,氣得質問站務人員。
站務人員解釋,依照北捷規定,同站進出要收最低單程票票價20元,不過,如果在站內(付費區)停留超過15分鐘,還得再付一次最低單程票票價20元。
女子聽完站務人員的解釋,仍舊無法接受,繼續大吵大鬧,站務人員最後只能報警。
根據《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地13條,旅客持用車票,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北捷)之事由外,經驗票閘門進入付費區至離開付費區之停留時限規定如下:一、不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2小時。二、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15分鐘。違反前項規定者,除應付之票價外,應於車站詢問處繳交或由驗票閘門自動扣除本公司公告之單程票最低票價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