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80多歲的范姓老翁,去年11月間搭乘262線公車時,竟在車內拉開褲子拉鍊並露出下體,當場嚇壞女乘客,她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案發時間為去年11月14日下午,范姓老翁搭乘262線公車途中,竟突然做出不當行為,當眾拉開褲子拉鍊,露出生殖器,構成公然猥褻。目擊女乘客見狀後驚嚇不已,立即下車報警。
警方到場後調閱車內監視器影像,確認老翁行為屬實。范男到案時也坦承犯行,未作爭辯。
法院審理時認為,老翁行為已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並對其他乘客造成心理衝擊與不安,實屬不當。綜合考量其高齡、教育程度與經濟條件,最終依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文/CTWANT)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更多CTWANT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