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有家長反映北市私立東山高中,要求錄取生先繳納2.5萬元保證金,若於4月26日後放棄入學,將沒收保證金。對此,校方強調費用屬私人契約履行費。不過,北市教育局指出,已違規。

東山高中表示,由於國中部去年發生超收事件,所以今年採取嚴格正備取機制,在辦理甄選入學,報到前皆已有向家長、學生清楚說明機制,請家長務必審慎考慮就讀意願再簽署同意書,屬於雙方清楚知悉的契約關係。因需保留名額及承擔招生風險,收取契約履行費用。正取同學若有其他考量,請儘快釋出名額,讓備取同學遞補,維護公平並讓家長安心。
對此,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依據「台北市公私立國小及國中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退費辦法」,學校不可以收取保證金費用,東山高中已違反規定,將發文請學校說明,如果確實有收取保證金,會督導學校將保證金全數退回給家長,如未退還保證金,將送私校諮詢委員會處理,可處罰鍰、減招、停招及最重停辦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