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郭哲敏因經營博奕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被求刑15年。新北地院裁定2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期間多次告警,最終決定從114年4月11日起再度羈押。

據了解,郭哲敏等人涉入88會館地下匯兌洗錢案,主嫌郭哲敏因經營博奕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元,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求刑15年,張旭昇求刑10年,杜韋蓁求刑12年。
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以2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需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然而,郭哲敏在監控期間多次觸發鄰近機場、海岸線及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最終新北地院決定自114年4月11日起再次執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