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遭起訴!遭控「查水表」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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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查水表案」,今(14)日偵查終結,將明良臻、民政處副處長兼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依個資法起訴。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資料照。(圖/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資料照。(圖/花蓮縣政府)

全案源於今年2月,花蓮罷免團體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後,當地民眾陸續反映遭到身穿縣府背心的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查訪,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中選會曾發函指出縣府行為已違法,花蓮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

檢調隨後持搜索票搜索縣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所及相關人員住所,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除了3名主要涉案人外,另有4名戶政人員也被列入調查。其中,明良臻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一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3名被告身為公務員,本應恪遵法令保護民眾個資,卻罔顧法律規範及選舉權責機關指示,擅自利用職務權力指示所屬從事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外的不法行為,已嚴重侵害罷免案提議人的資訊自主權,更破壞行政中立原則。

特別是明良臻不僅矢口否認犯行,還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的相關對話紀錄,試圖將責任推諉給下屬。至於吳俊毅及鍾威霆,檢方考量兩人與明良臻有職位從屬關係,且不具實際決策主導權,因畏於長官權勢未敢違抗,犯罪情節較為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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