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日提醒,民眾出國購買水果乾等伴手禮時,應注意相關檢疫規定,部分品項需經申報程序才能入境,違規者最高可能面臨15萬元罰款。

防檢署指出,商業包裝且加工完整的果乾產品,如葡萄乾、龍眼乾、乾香菇,或不含種子的乾燥中藥材,可直接入境無須申請檢疫。然而,椰棗乾、無花果乾、乾燥花、乾燥蔬菜、乾燥植物香辛料、去心乾蓮子、米類等產品,則必須向檢疫櫃檯申報並通過檢疫程序。
對於攜帶須檢疫產品卻未申報的旅客,防檢署表示,一旦遭查獲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處以最高15萬元罰款。若所攜帶產品屬於禁止輸入項目,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常見的泡麵類產品,防檢署說明,泡麵、泡飯、速食粥、速食米粉等即食沖泡食品原則上不屬於檢疫範圍,可安心攜帶入境。不過,若是內含火腿腸、鳳爪等肉類零食的組合包裝則不得攜帶入境,違者將被視為違規。
防檢署呼籲民眾,選購伴手禮時除了考量口味和價格因素外,也應事先查詢相關檢疫規定,以免返國時不僅商品遭沒收,還可能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