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高雄2名18歲女大生,16日凌晨酒駕被攔下。(圖/翻攝畫面)
就算只把酒放進胃裡一下下也不行!2名18歲女大生,16日清晨在高雄一家夜店小酌以後騎車共乘離開,5時許因為變換車道時沒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準備開單,卻被發現涉嫌酒駕,騎車嫩妞發現事情大條了,擔心酒駕罰單付不出來,只好拿出嗲功,向警察哥哥撒嬌比出只有喝「2」杯的手勢,坐在後座的美眉也魯警察:「可不可以放過我們」,未料警察哥哥「依法行政」絲毫不通融,酒駕嫩妹當場被扣車扣人,分別被依公共危險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送辦及開罰。
據警方表示,騎車的女大生(樂姓,18歲,以下簡稱樂女),跟同學從台東搭車到高雄玩,晚上在夜店喝了2杯調酒後,騎著租來的機車共乘離開,在16日清晨5時許,在苓雅區自強三路與興中二路口,因為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苓雅警分局的員警攔下,準備開罰單。
警方除了要開罰單,也同時例行盤查,詢問樂女有無喝酒?女大生坦承有,還嬌滴滴比出一個「2」的手勢,表示只有喝2杯,而被她載的同學也開始跟員警撒嬌,嗲聲嗲氣:「如果我們現在不騎了,是不是可以放過我們?」但雙重嫩妹撒嬌攻勢,對警察哥哥顯然不受用,依舊是秉公處理。
酒測結果樂女的酒測值0.36毫克明顯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坐在後座的女同學也遭連坐,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當然,連2人共乘的機車也一併被警方查扣,雙姝的快樂港都行,下一站確定是警局。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