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今天(5日)中午12點左右,在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上的某處新建案大樓,發生一樁15歲童工在地下室工地忙碌時,慘遭突然燃燒的甲苯燒傷全身,目前已經被送醫急救,警消也已趕抵將火勢撲滅,目前該建商也被勒令停工。
事發現場。(圖/台北市消防局提供)
而北市勞檢處主秘康水順指出,該名15歲童工在進行地下4樓的停車場地坪施工,器具因為有混到環氧樹酯,要用甲苯清洗,不過清洗過程有其他工人聽到他疑似使用打火機才導致起火,該名童工受到的是二級燒傷,全身燒傷面積達40%,但目前沒有生命危險。
警消趕抵處理。(圖/台北市消防局提供)
目前該童工也會經勞檢處確認,有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若無,依照《勞基法》第46條「未滿18歲從事非危險性、有害性工作,需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將開罰雇主2至30萬元不等罰款。
而勞檢處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已前往檢查,目前已勒令該工地停工,表示是依照《職安法》第28條要求停工,也指出雖然這位童工不是在進行危險作業,是因甲苯清洗作業時不慎用火,但仍然適用此法的勒令停工標準。
此外勞檢處也針對「職安設施規則」第176條中「雇主對於勞工吸菸應設置防火防災場所」,將對沒有設置吸菸相關防火防災場所的該工地所屬建商,開罰3至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