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日月潭「20風景特定區」禁放煙火 違者重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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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潭長年是國內外旅客造訪的熱門景點,不過近年屢傳有民眾在景區內施放爆竹煙火,引發秩序與安全疑慮。交通部觀光署表示,已預告訂定「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事項草案」,若違規施放,最重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最快將於明年3月中旬公告實施。

日月潭向山行政暨遊客中心。(圖/翻攝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官網)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指出,鑑於近年於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範圍內場域,有民眾、當地住民或團體燃放爆竹煙火之失序行為,為防範該行為造成破壞生態、汙染環境及危害公共安全,特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禁止事項。

管理處表示,此次禁放範圍涵蓋多處熱門場域,包括水社、玄光、伊達邵、南邊湖預備、朝霧營運碼頭、水社右側預備碼頭、水社左側預備碼頭,以及向山眺望平台、九龍口景觀平台、年梯觀景台、松柏嶺觀景台、土亭仔觀景台及玄光碼頭觀景台等20處。

此外,自行車道及步道部分則涵蓋水社向山自行車道、涵碧半島自行車道、水社-朝霧-文物廟自行車道、大竹湖步道、水蛙頭-伊達邵自行車道、南邊湖步道、向山-月潭自行車道等路線。

凡屬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轄管的公有碼頭、觀景平台、自行車道及各類步道,皆不得燃放爆竹煙火。(示意圖/資料照)

管理處說明,草案明確規範,凡屬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轄管的公有碼頭、觀景平台、自行車道及各類步道,皆不得燃放爆竹煙火。若違反規定,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裁處,罰鍰金額為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柯建興表示,草案預告期間至2月14日止,若期間未接獲重大反對意見,將報請觀光署核定並公告實施。考量春節連假因素,相關禁令最快預計於3月中旬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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