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入室搶嬰案」二審開庭被告不服 受害者相信重審將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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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19年前的山東泰安「入室搶嬰案」5日二審開庭,當初被拐嬰兒、現18歲的姜甲儒及其他家屬出庭。4名被告一審各被判死刑緩刑及不同刑期的監禁,均不服提出上訴,受害者家屬則希望刑期能加重。而當時在案發現場受威脅的姜甲儒奶奶也在法庭外等待,期待法律能為他們討回公道。

被拐嬰兒、現18歲的姜甲儒及其母親。(圖/翻攝《潮新聞》)

尋親17年終告破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06年12月3日凌晨3名人販子將當時僅8個月大的姜甲儒抱走,更將其爺爺打成重傷,他也在七年後飲恨而終。在家人一直不懈的努力下,去年姜甲儒終於和家人重聚。案件今年4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及後宣判主犯曾某孩獲判死刑緩刑,兩名同案犯被判終身監禁,通風報信協助犯罪的鄰居袁某貴獲刑15年。

姜甲儒的媽媽喬守芬接受《潮新聞》訪問稱袁某貴的刑期判得太輕,「實際上他才是最可惡的那個。他看著我們滿世界找孩子,看著我公公(老爺)抑鬱成疾,他明明知道孩子被拐的真相,明明是他引狼入室,卻能心安理得地看著我們家破人亡。我在法庭上問他,為什麼不告訴我們,他說『不敢說』,這算什麼理由?」

主犯曾某孩在法庭上態度惡劣,公開辱罵法官、威脅被害人。(圖/翻攝《央視新聞》

「孩子爺爺到死都在自責。」喬守芬悲傷地說道,「醫院裡,他拉著我的手說讓我一定把孩子找回來。」這句話,也成了喬守芬17年的精神支柱。2024年,江西的朱警官通過人臉識別技術找到了姜甲儒。

姜甲儒堅持親身出席每一場庭審,稱見證人販子接受懲罰對他來說是安慰和宣洩。他在一審法庭上對犯人說出一直想說的話,「沒想到你們17年前拐走八個月的我,現在能讓我親眼見證你們接受審判。」

喬守芬相信正義一定會得到伸張,被告不服上訴但翻案的可能性很低。她透露已經掌握更多犯罪證據和找到更多受害者,認為重審只會讓人販子罪加一等,判得更重。(星島網)

本文獲「星島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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