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醉騎微型電動二輪車 因後照鏡破損遭警攔下場慘了
一樣算酒駕!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文山區某路段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超標,超過法定標準值遭依法送辦。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ctinews/ckeditor/images/%E7%94%B7%E5%AD%90%E9%A8%8E%E4%B9%98%E9%A8%8E%E5%BE%AE%E5%9E%8B%E9%9B%BB%E5%8B%95%E4%BA%8C%E8%BC%AA%E8%BB%8A%E9%85%92%E9%A7%95%E9%81%AD%E9%80%AE%E3%80%82%EF%BC%88%E5%9C%96%EF%BC%8F%E7%BF%BB%E6%94%9D%E7%95%AB%E9%9D%A2%EF%BC%89.jpg)
北市文山二分局員警於6月7日10時許,在轄區景隆街19巷內巡邏時,發現一台微型電動二輪車左後照鏡破損而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駕駛趙姓男子(49歲)面有酒容並散發酒氣,對其實施酒測時數值達0.27MG/L,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除依規定製單舉發、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的一種,需年滿14歲才能駕駛,騎乘時務必戴安全帽,不可附載人員或改裝車輛,也不可以酒駕,又因其係以電力為主之交通工具,若吐氣酒精濃度檢測超過法定標準值,除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製單舉發外,同時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依公共危險罪。
警方呼籲,切記勿於酒後騎乘任何動力交通工具,因飲酒會影響駕駛人判斷能力與協調性,進而增加發生事故之風險,若有飲酒應尋求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等方式,避免駕車造成自身危害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