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春節期間有台灣旅行團到越南富國島旅行卻被丟包,還被要求再掏出720美元,否則無法走完行程。對此,旅行業品保協會說明,留下繳費紀錄,回台可申請相關賠償。
其中一名團客在臉書上指控,表示春節期間帶著家人到富國島旅遊,沒想到當地旅行社和台灣旅行社發生商業糾紛,旅客甚至被要求再繳交720美元(約新台幣2.25萬),才能繼續完成未踩完的行程,若不支付鑿會被丟包於當地。
對此,旅行業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今(12日)表示,若旅客遇到類似情況,在當地繳交的費用務必向當地旅行社索取收據,或者使用信用卡支付,留下這些相關的支付證明,還有旅行社開立的收款相關證明,回台後可以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旅遊糾紛調解。
李奇嶽提到,針對旅遊權益受損這塊,旅行業品保協會也會跟台灣旅行社作調解,若需要動用到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也會協助旅客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