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一位男子近日在網路上爆料,公司要求大家強制加班到晚上10點,請假算曠職,而他7點請假閃人,被要求寫自願離職申請單。對此,公司回應,沒有強制加班,只是要看新進員工的態度。
據《極目新聞》報導, 23歲的吳男7日進山東一家機械公司,擔任國貿銷售員,底薪3200人民幣(約新台幣1.4萬元),獎金抽成另計,9月他正式到職,不過沒有簽試用期合約,只口頭說試用期3個月。16日,公司主管在群組突然稱,因為業績太差了,「所有人明天全員加班,到晚上10時,不允許請假,請假按曠職處理」,還不忘標記大家。
吳男說,17晚間7點,他因為家裡有事,就請假先閃。隔天收到離職申請表,叫他自己走了,但這幾天的薪水根本沒發,上面寫自願離職他也不想簽。吳男也貼出錄音檔,對方稱「不是說天天讓你加班,是看你的態度。」吳男表示,20日他申請機構仲裁了。
對此,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安全綜合執法大隊說,他們確實有收到吳男電話,而他要求公司給賠償金,但這問題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所以要吳男找仲裁機構。該公司強調,他們沒有強制加班,只是要看新進員工的工作態度進行考察,如果資歷差,態度又不行,那他們一定不會要。公司也說,因為吳男外流公司群組對話,如果事件再蔓延,他們不排除提告。(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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