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京華城案 前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求重刑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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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將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除了柯文哲因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佔捐贈政治獻金等4罪,合計求處28年6月徒刑外,在押的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16年6月。

應曉薇。(圖/中天新聞)

根據北檢公布的新聞稿,在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部分,應曉薇所為是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的洗錢罪嫌。

北檢表示,沈慶京透過當時的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府陳情,再由市長柯文哲召開會議施壓關說,讓京華城容積率暴增。應曉薇違背職務、收受沈慶京交付的賄賂5250萬元,已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並扣押她的不動產。

在量刑部分,檢方審酌被告應曉薇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的付託。此外,應曉薇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想要從機場出境潛逃,顯見她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

北檢指出,針對應曉薇所犯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求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至於所犯洗錢罪嫌,則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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