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去年到王姓姑姑住處要錢不成,疑不滿而持鈍器重擊王女頭部數次致死,黃男落網因犯罪嫌疑重大遭收押,但黃男始終否認犯行,全案依家庭暴力殺人案由南投地院審理。

60多歲黃男去年10月騎機車至王姓姑姑南投縣埔里鎮住處索討金錢,因王女拒絕借錢,因此黃男趁王女坐在單人沙發椅彎身整理筍子時,持鈍器自後方重擊王女頭部數次,導致頭部外傷、顱腦損傷骨折出血死亡,鄰居於案發當晚發現王女遇害報警,黃男落網遭收押。
由於黃男是死者的姪子,南投地方檢察署依涉犯家庭暴力殺人罪起訴黃男,案件移審南投地方法院,今年2月4日法官訊問時,被告黃男否認犯行並辯稱,他離開時,被害人仍活著等語。不過法官認為黃男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3個月。
南投地院4月28日再裁定被告自5月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押期7月3日屆滿,法院審酌被告所涉犯之罪,法定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極重,如任令被告釋放在外,逃亡可能性很高,因此昨天裁定,被告黃男自7月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準備程序時,檢察官表示,此案涉及家族金錢及其他糾紛,且事證大多關於間接證據堆疊,對國民法官心證構築會造成負擔,似不宜行國民參審程序,被告及辯護人也認為此案無直接證據,也請法院審酌不宜行國民參審程序,法院依「案件情節繁雜,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轉軌事由,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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