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陸配未交除籍證明 3天後恐遭撤銷戶籍淪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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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要求已取得台灣身分的陸配及其子女須於12月底前補繳失去大陸戶籍的「除籍證明」,然而據了解,目前仍有近千名陸配尚未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這些人將在明年元旦、也就是3天後面臨被撤銷在台定居證及戶籍登記的命運,在野立委憂心陸配恐淪為政治人球。

近千陸配尚未繳交註銷大陸戶籍證明,3天後將被除籍。(圖/中天新聞)
近千陸配尚未繳交註銷大陸戶籍證明,3天後將被除籍。(圖/中天新聞)

賴清德總統今年3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定調大陸為境外敵對勢力,並下令徹查軍公教人員有無大陸身分證。隨後陸委會要求約1.2萬名已取得台灣身分的陸配、陸配子女,須在3個月內補繳交失去大陸戶籍的「除籍證明」。由於返回大陸申請困難等諸多原因,陸委會將期限延長至12月底。

內政部移民署。(圖/資料照)
內政部移民署。(圖/資料照)

內政部移民署最新規定明定,大陸地區人士申請來台定居,應放棄大陸地區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台灣目前約有36萬名陸配,其中14萬人已取得台灣身分證,陸委會清查發現約1.2萬人尚未繳納失去大陸戶籍相關證明。陸委會原本要求陸配6月底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戶籍可能遭撤銷,但特殊狀況可延期繳納。

截至8月底,還有7%左右的人未繳交註銷證明,該專案遂延長至12月底。如今期限將屆,據悉有近千陸配沒繳交,甚至部分陸配是沒有任何具體動作,這些人恐在明年元旦被撤銷在台定居證及戶籍登記。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兩岸情況特殊,有些人可能礙於生活因素,無法立刻回到大陸辦理相關作業。他建議中央從寬認定,並延長期限,給這些民眾更多時間處理證件問題,避免讓陸配淪為人球。

中華民國國旗。(圖/中央社)
中華民國國旗。(圖/中央社)

前移民署長、文大國發所兼任教授謝立功也說,許多陸配已來台生活幾十年,現在要拿證明會遇到很多困難,導致陸配無從辦理。他強調法律解釋都有彈性空間,諸多法條常有「不可抗力因素」等內文,倘若賴政府選擇從寬認定,問題便都能解決,難不成賴政府真的要讓這些人變人球嗎?

針對陸配工作、居留、勞健保等相關權益,參照內政部資訊,依親居留證效期為1年,效期屆滿前,原申請依親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2年6個月;符合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台逾183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陸配在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期間,不用申請工作證,即可在台工作,勞健保符合相關規定亦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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