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懲戒內容曝!普悠瑪翻車18死慘劇 司機員尤振仲得關4年半還得面對「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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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交通部移送懲戒!2018年10月21日發生的普悠瑪翻車18死慘劇,當時列車司機員尤振仲,遭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半定讞,而被懲戒部分的判決近日也出爐,他遭懲戒法院判撤職及停止任用4年,但仍可上訴。

司機員尤振仲被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及停止任用4年。(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全案現場共造成215人輕重傷,18人死亡,災情相當慘重,而司機尤振仲也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全案經一審宜蘭法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均認為,他擅自關閉ATP卻未依規定重啟,加上又超速,時速開到140公里的高速,駛入新馬車站的大彎道路段,因此造成普悠瑪列車出軌及翻覆,最後認定他駕駛時有過失致死的事實,判決4年6個月的徒刑,案經最高法院定讞,不過時任台鐵局副處長柳燦煌與所長吳榮欽被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柳、吳2人免去牢獄之災。

不過,全案相關判決還沒完,尤振仲被交通部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身為公務員違反規定部分的懲戒榮,最後法院認定,尤振仲的行為直接肇致重大傷亡,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與執行職務之信賴,而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為維持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最後判尤振仲應被撤職,及停止任用4年。

普悠瑪出軌翻覆的現場如今看來仍是觸目驚心。(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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