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容器具不合格...全來自大陸!逾60公斤全數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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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8)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有4批自大陸進口容器具溶出試驗結果不合格,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丙烯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其以4%醋酸(95℃,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標準為30ppm以下,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今(8)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有4批自大陸進口容器具溶出試驗結果不合格。(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每周例行公布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名單,本周共有11項,包括日本出口「大蔥」、西班牙出口「紅椒粉」、美國出口「肉桂粉」、薩摩亞島出口「諾麗果汁」、印尼出口「蝦餅麵團」、奈及利亞出口「辣椒香料粉、炸花生糕」、以及大陸出口容器具「塑膠砧板、3批塑膠杯組」。

其中有4批由「香港商達樂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自大陸進口的容器具溶出試驗不合格,以4%醋酸溶出試驗結果分別為,塑膠砧板溶出蒸發殘渣38ppm、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橘))蒸發殘渣32ppm、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黃))蒸發殘渣為43ppm、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淺藍))、蒸發殘渣為45ppm。

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橘))蒸發殘渣32ppm。
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黃))蒸發殘渣為43ppm。
塑膠杯組(2PKPLASTICCUP(淺藍))、蒸發殘渣為45ppm。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丙烯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其以4%醋酸(95℃,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標準為30ppm以下,因此以上4批容器具皆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共計61.9公斤,將依規定於邊境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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