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性不改!台南酒駕累犯才出獄又肇事 撞路人「第10次被抓」重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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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43歲王姓男子酒駕紀錄頻頻,2021年就曾犯下3起相關案件,共判2年1月徒刑,今年初出獄後,5月份因酒後騎車擦撞汽車,被判刑10個月,沒想到他惡性不改,7月份又「第10次」酒駕撞到用路人,這次直接被重判一年有期徒刑。

台南一名王姓男子酒駕紀錄高達10次。(示意圖/取自pexels)

據了解,王男自2016年起至今累計9次酒駕,2021年就曾犯下3起,被判2年1月有期徒刑,今年初剛執行完合併刑期出獄,沒想到他學不乖,分別於5月及7月再度酒駕肇事。

台南地院表示,今年7月12日王男酒後騎乘機車上路,不慎撞擊行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55豪克,且這次是他第10次犯下公共危險罪,併考量其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等因素,量處其有期徒刑1年。

台南地院認為,王男屢犯屢錯、屢錯屢犯,先前刑罰對王未能收矯治效果,再犯本件因不能安全駕駛致公共危險案件,實有特別惡性,依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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