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起訴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移審獲交保,但2日更裁羈押,名律師葉慶元評論。
葉慶元2日在更裁結果出爐後臉書發文:「#不出所料。依照高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其實真的是沒有不羈押的空間,地方法院只是遵循高等法院的意見辦理而已。」
葉慶元解釋:「台北地院第二次裁定,雖然提高交保金到7000萬,並且要求柯文哲戴電子腳鐐,但是對於高院前次裁定的第一點(柯、應、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似乎並未提供充足的回應。高院此次就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定是否羈押時,必須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
葉慶元指出:「一般而言,地方法院的裁判,必須受到上級法院的拘束。本案高等法院既然已經兩度撤銷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並且直接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方法院應該會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葉慶元並指出:「對於抗告,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檢還是可以抗告。上次這樣的例子,是鄭文燦涉嫌貪瀆案,同樣也是地院兩度做成交保裁定,且兩度遭到高院撤銷發回地院,最後地院才裁定羈押。而史上最多次發回更裁是開車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案,五度撤銷發回,最後30萬交保。而樂陞案被告許金龍,四度撤銷發回,最後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