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判刑4個月...柯建銘:卸任後去贖「毀憲亂政」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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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涉及黃世銘洩密案,一審雖宣判無罪,但檢方上訴高院二審,今逆轉宣判馬4年徒刑。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透過新聞稿表示,雖然4個月得易科發金顯然「輕判」,但高院今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柯也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政治人物的尊嚴,「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柯建民對馬英久遭判刑發表意見。(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2013年爆發九月政爭,特偵組因偵辦柯建銘涉嫌關說案,引發後續洩密爭議;台北地院一審當時宣判馬是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因此無罪,但檢方上訴高院二審,今逆轉宣判馬4個月徒刑並可易科罰金。 柯建銘指出,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法委員並且進行政治鬥爭,他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檢察官對於馬英九提起公訴,並非是政治追殺,而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守護我們共同努力而來的民主臺灣。 柯建銘強調,過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是因為法官的判決常常因人設事,濫用自由心證;但高等法院此次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實實令人敬佩,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 柯建銘也說,判決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卻有一槌定音的效果;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他關說,他則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 柯也批評,馬英九身為總統,不思福國利民,只在乎政治鬥爭,汲汲營營於權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無法自拔;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中時 郭建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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