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市長任內疑似因土地重劃案收賄500萬,桃檢昨(27)偵結起入,且公布在鄭文燦家中暗櫃搜出678萬5000元,但鄭文燦無法清楚交代此筆資金的來源,桃檢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發現一個細節,直言「檢方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不意外了」。
黃揚明2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放上桃檢於鄭文燦住處搜出的現金外包裝畫面,接著指出包裝上印有台灣銀行、永豐銀行、新光銀行等銀行的識別圖樣。但是根據鄭文燦最近的財產申報資料,鄭文燦與妻子名下存款開戶行庫包括「台灣銀行、第一銀行、渣打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華郵政、台新銀行、安泰銀行、台灣企銀」,但並未在永豐及新光銀行開戶。
對此,黃揚明強調,鄭文燦若無法說明清楚這些現金的來源,「檢方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不意外了」。
桃園地檢署在偵查過程中,共調查131人次、搜索40處後,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並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發現兩個上鎖保冷袋,裡面裝有678萬5千元現鈔。
針對鄭文燦涉嫌的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將另行偵辦。至於貪污罪部分,桃檢建請法官量刑12年。桃園地院在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需繳納2800萬元保金,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