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虎航及長榮航空今(16)日分別與台灣虎航企業工會、長榮航空關係企業工會簽署團體協約,兩家航空公司皆強調此舉將創造勞資雙贏局面。團體協約是雇主與工會依團體協約法所定程序簽署的書面契約,內容涵蓋工資、工時、津貼、獎金等勞動條件。

台灣虎航董事長黃世惠表示,團體協約的簽署是勞資雙方共同努力、互信互重的成果。他強調,這不僅是保障員工權益的合約,更代表經營團隊對工會的尊重,以及對全體員工的重視。
長榮航空方面,該公司與工會於2022年簽署的團體協約已於今年10月31日屆期。經過雙方數次意見交流與多次協商後,最終以雙方共識版本完成續簽。長榮航空指出,協商過程中雙方秉持理性、互惠精神,透過務實而有效的交流溝通,就相關勞動條件與福利取得共識。
團體協約的內容可包括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津貼、獎金、調動、資遣、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等項目,同時也涵蓋企業內勞動組織設立及利用、工會組織及運作、企業設施利用、申訴制度、安全衛生、企業福利及其他勞資雙方間共同遵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