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里長拚連任發現金涉賄 遭搜索約談3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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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檢接獲情資,中和區某現任里長涉嫌在活動中假借沒訂到便當,向現場民眾發放100元現金賄賂選民。新北檢訊後聲押該里長,法院今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據了解,中和區謝姓里長為尋求連任,涉嫌以舉辦「老人共餐活動」為名,先以發放號碼牌方式,確認持有號碼牌者都是該里里民,接著在共餐活動中,假借未訂到便當名義,對現場持號碼牌者發放新台幣100元、未到場者也可將號碼牌交給到場者代領現金,涉嫌以此方式行賄。

新北檢獲報後立即由檢察官劉家瑜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中和分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昨天搜索里長及競選團隊住處,並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6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謝姓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者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裁定30萬元交保,且命6個月不得與案情相關人聯絡、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另3名競選團隊成員分別以3萬元、5萬元、1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新北檢強調,現金賄選不因金額多寡而有不同,縱使僅百元,只要意圖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作為對價,約使有投票權人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即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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