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事業活水來?立委提「黨政軍條款」合理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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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條款修法露曙光,立委提案將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的間接持股比例,由1股都不行,放寬至間接持股10%。NCC代理主委陳崇樹8日於立法院表示,黨政軍條款「可以修,但絕對不能廢」。

陳雪生、陳崇樹。(資料照/中天新聞)
陳雪生、陳崇樹。(資料照/中天新聞)

產官學界過去多次公開呼籲黨政軍條款與廣電事業經營現況背離甚久,有立即修正的急迫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排定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雪生等立委認為現行法規限制媒體產業發展及資金活水,提案將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的間接持股比例放寬至10%,且不應將政府基金或國營事業的單純投資納入計算。

陳崇樹表示,黨政軍條款可以修,但絕對不能廢,直接投資絕對禁止,而間接投資,必須避免出現實質控制的可能,必須在相關法規擬定相關配套措施才行。

黨政軍條款2003年立法,源於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當時主要為解決個案問題,卻在立法之後卻變成通案。業者表示,現今廣電產業早已不是三台時代,而是百家爭鳴、過度競爭、且媒體市場意見多元的環境,黨政軍條款22年來早已窒礙難行,背離當初的立法意旨,且多次淪為特定人士刻意「操作」的工具。

過去十多年來造成超過30件因廣電事業的大股東上市櫃公司,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四大基金投資,而涉觸違反黨政軍,包括中華電信因大股東為交通部,被迫退出愛爾達科技持股,台數科因民代買了1張台數科股票,造成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案告吹。

另外,多位民代「刻意」在公開市場購買緯來、民視、超視、東森電視等各大電視台上層股東1張股票,導致20多家頻道商一度面臨被撤照的風暴中。而台塑併八大電視、台灣大欲併凱擘後來也都為此改以個人資金出手。

數十年來,多位經營廣電事業的企業界高層,多次呼籲黨政軍條款解禁,NCC過去亦曾朝將黨政軍投資媒體1股都不行放寬至間接持股5%上限,及「不得實質控制」媒體、只針對黨政軍中的「政府」及「軍方」背景解禁等方向修法,都在立法院卡關而不了了之,如今修法若能捲土重來,業者期許修法儘速通過,為國內廣電事業發展挹注活水。(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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